关于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司法适用与探讨(上、下)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韩城市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因参加《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司法适用与探讨(上、下)培训班的人数已超过原预计参训人数,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省律协已另选培训场地,将请大家8:00准时报到,按时参训。特此通知。望周知。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培训地点:
陕西高速神州酒店一楼G01会议室(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
另:请各律所重新统计参训人员,并于10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yueseven7@163.com <mailto:yueseven7@163.com>,参训人员将以此为准。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