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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团为“两会”提供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
2016-08-18 11:33:28   来源:   

商政司发〔2016〕4号
 
商洛市司法局
关于组织律师团为“两会”提供
法律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省、市“两会”将于2016年1月23日、2月15日相继召开,为了扎实做好“两会”期间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工作,市局决定组建 “两会”律师服务工作团,积极做好律师服务“两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两会”律师服务团
在“两会”召开前夕,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主动向人大、政协领导汇报,迅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由主管局长牵头负责的服务团。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特别是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要在1月20日以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为委员撰写提案参与调研、提供法律帮助等活动。 
    二、创新形式,扎实搞好“两会”律师服务工作 
各县(区)要在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工作形式,扎实做好“两会”律师服务工作。一是市县(区)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前夕,要将为代表、委员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名单及电子邮箱公布,及时为代表、委员提供书面或口头咨询;二是在大会报到时,要在报到大厅将服务团律师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公告,同时在报到大厅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专门为代表、委员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过议案程中,跟踪提供法律帮助把好法律适用点,确保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四是利用代表团、政协各界分别讨论空闲时间,介绍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服务的方式、内容,为代表、委员提供方便服务;五是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咨询,特别要为代表、委员撰写、提案议案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六是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等,努力构筑全方位、全过程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做好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两会结束后,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于2月2日前形成2000字以内的汇报报市局,汇报主要包括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服务的典型事例。
特此通知
 
 
                              商洛市司法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