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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律师协会积极参与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2024-06-07 15:19:38   来源:商洛律师协会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和商洛市律师协会联合在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加强合作交流,共促绿色健康发展。商洛市律师协会会长穆治平、副会长林斌、秘书长杨新荣等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陕西锌业有限公司介绍了公司近几年来加强环境保护投入、加快环境保护设施升级换代的各项举措,汇报了去年以来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工作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境局、市律师协会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交流发言,并与企业共同探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的协作范围、协作内容,推动成果转化,深化司法协作。
 

穆治平在发言时强调,《民法典》确立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它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绿色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商洛地处秦岭腹地、丹江源头,肩负着维护生态环境的历史重任。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真正守护好碧水蓝天要求市场主体在正常生产活动中,始终坚持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执法力度;通过环资案件的审判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努力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积极参与生态文明法律建设,为建设美丽商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贡献商洛律师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