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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达南晓良律师
2016-04-28 14:44:22   来源:商洛律师协会   


 

南晓良律师 简介
 
 
         南晓良,男,生于1971年5月,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商洛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共商洛市律师协会总支副书记、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法学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第五、六届、七届)副主任,商洛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商洛市第三、四届人大代表,第三、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法律顾问,商洛市人民政府第一、二、三、四届常年法律顾问,商洛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专家,西安仲裁委员会商洛分会仲裁员,商洛市商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政协商洛市商州区第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中共商洛市委(办)、商洛市人民政府,丹凤县人民政府、镇安县人民政府、洛南县人民政府、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社局、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洛市环保局、商洛市司法局、商洛日报、中国人保财险商洛分公司、中国电信商洛分公司、中国联通商洛分公司、陕西香菊制药有限公司、丹凤龙桥集团公司、国家西合铁路二线(商洛)建设项目等100余重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大建设项目担任首席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公民、法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他业务精湛,尤其擅长重大行政案件的办理。担任商洛市政府法律顾问以来,积极参与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为市政府200余件重要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法律审查,出具10万余字书面意见、建议和专题《法律意见书》,有力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由他承办商洛市西街旧城改造160余人诉市政府集团行政诉讼、丹凤县西合铁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等重大行政案件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力的维护了各级政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他注重理论研究,撰写发表了《论辩护律师阅卷权》、《论律师参政议政》、《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中的作用》等优秀论文。
       他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先后成功的办理了山阳“第一涉黑案”、镇安“4.30重大责任事故案”、商界高速公路施工重大责任事故案和国家林业局督办的“全国十大毁林案”首犯非法收购林木案、陕西省建设银行受贿案、河南省漯河市重大贩卖毒品案等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高超的法律辩护、准确的适用法律,积极维护了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他擅长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合同及矿产资源、医疗纠纷等案件办理,成功的办理了一大批优质的精品案件。
       他个人事迹入选《全国先进模范事迹汇编》、《英才》杂志,他的先进工作多次被省、市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主要获奖情况:
          2010年12月,被陕西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先进个人”;
         2011年8月,被陕西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律师”;
         2015年3月,被中共商洛市委、商洛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6年6月,被中共商洛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全市优秀党员”;
         2016年6月,被中共陕西省律师协会党委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另外,被商洛市司法局多次表彰为“优秀司法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