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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达所南晓良主任在洛南县石坡镇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016-12-06 10:20:45   来源: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司法厅、商洛市司法局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13名律师被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支援洛南县担任石坡镇13个贫困村的法律顾问,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016年12月2日,我所主任南晓良,带领实习律师崔娟、耿华,专程前往洛南县石坡镇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南主任一行首先来到洛南县司法局与县司法局光新民书记和公律股同志进行了工作座谈,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对接。洛南县司法局领导对弘达律师支援洛南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表示感谢,要求所在镇司法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律师开展工作,并向每一位顾问律师发放了“法律顾问服务册”、“通讯录”,便于顾问律师记录工作内容,方便律师与所在村干部工作沟通联系。

 
      随后,南主任一行冒着严寒前往洛南县石坡镇,在司法所工作人员钟军锋的陪同下深入包扶村。一路上,钟军锋同志向南主任介绍了石坡镇所辖村情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准备情况。

 
      南主任一行先后来到石坡镇周湾、王村、香山、罗窑等村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在周湾村,该村监委会主任王耀军介绍了该村基本情况,经了解,村上正在进行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南晓良律师作为该村的法律顾问,他针对此项工作,向村干部讲解了关于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确权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进行了分析,并现场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随后,南主任一行对石坡镇及巡检镇“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这次对接、走访,南主任对今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了更为全面、具体的了解。调研结束后,南主任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要求全体顾问律师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尽快与所在村进行工作对接,按要求开展好工作;第二,要适时组织与顾问村村干部座谈,听取对这项工作的要求及建议;第三,要针对各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服务,及时帮助村民答疑解惑;第四,要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崔娟  供稿)
                                    2016年12月5日